跳到主要內容區

國立成功大學科技藝術碩士學位學程畢業點數申請細則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5-02
本學程鼓勵學生參與競賽、展演、論文、工坊等具備科藝表現力的活動,在學期間活動成果得經由申請獲得畢業點數,累計獲得6點者,始可取得畢業資格。

一、競賽類積分
(一) 國際競賽:前三名或該競賽最高榮譽採計3點,其他榮譽採計2點。
(二) 國內競賽:前三名或該競賽最高榮譽採計2點,其他榮譽採計1點。
(三) 校內競賽:前三名或該競賽最高榮譽採計1點,其他榮譽採計0.5點。
(四) 發表獲獎:國際性質採計2點,國內性質採計1點,校內性質採計0.5點。

二、展演類積分(單次展演事件僅能參展人、策展人、或演出人擇一採計)
(一) 畢業展演:採計2點。
(二) 參展:國際參展採計2點,國內參展採計1點,校內參展採計0.5點。
(三) 策展:國際策展採計2點,國內策展採計1點,校內策展採計0.5點。
(四) 演出:國際演出採計2點,國內演出採計1點,校內演出採計0.5點。

三、論文類積分
(一) 學位論文:學位口試採計2點。
(二) 國際期刊/研討會論文:第一或通訊作者採計2點,其他作者採計1點。
(三) 國內期刊/研討會論文:第一或通訊作者採計1點,其他作者採計0.5點。
(四) 校內期刊/研討會論文:第一或通訊作者採計0.5點,其他作者採計0.25點。

四、專利積分:發明專利採計2點,新型或新式樣採計1點。

五、工作坊積分:參與國際性工作坊採計1點、參與國內性工作坊採計0.5點,參與校內性工作坊採計0.25點。
瀏覽數: